东方锆业7月29日晚间公告称,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16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经申请,公司获得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局资助人民币400万元。
公司称,上述资金已于近日划拨到公司资金账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将该笔资金400万元全部计入公司2016年营业外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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