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经过中欧双方的积极谈判,双方光伏贸易争端以价格承诺协议这一“皆大欢喜”的方式落幕。如今协议截止期限已到,欧盟委员会发布立案公告对适用于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措施启动期满复审调查,调查期间现行的限价限量措施将延续12个月。
业界如何预计此次的复审结果?曾经占据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总量八成以上的欧盟市场,会在此次复审之后重新被“捡起来”吗?
负面效应不仅限于中国
总部位于宁波的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欧盟市场的销量受到欧盟“双反”措施的直接影响。“2013年,向欧盟市场的出口量在公司总出口量中的占比有所下降,但2014年和2015年在欧盟的出口增幅又趋于稳定了。”
该公司营销中心总裁乔德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在欧盟市场出口数量的变化与欧盟‘双反’措施之间存在直接关联,不能归咎于其他任何因素。”
浙江另外一家光伏产品制造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2013年中欧达成价格承诺协议之时,公司在欧盟市场的销售额就“越来越少”。“一方面是由于按照承诺价格,我们的产品失去了明显的竞争优势;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欧盟市场总需求量在萎缩。”该负责人说。
上述负责人称,在今年举行的两次广交会上,他都没有看到太多来自欧洲市场的采购商前往公司展位咨询。“公司现在主要出口市场已经转向了东南亚、澳大利亚和非洲市场。总体而言不比此前主要依靠欧美市场的时候形势差。”
事实上,欧盟对我国光伏产品实施“双反”措施不仅让中国企业哀声一片,其负面效应甚至延伸到更广范围。乔德瑞指出,“双反”措施同样造成了非中国产区的组件供应商利益明显流失。“
从全球组件供应商的角度来看,欧盟的反补贴反倾销并没有造成平等的市场机会,反而导致了更多负面效果。自由市场竞争在这种措施的影响下反而被禁止,购买光伏产品及光伏发电的终端客户的利益也遭受损害,可以说,欧盟整个行业的利益都在下滑。”
期待“迂回”进入欧盟
机电商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使欧委会在此次复审之后取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限制措施,中国的光伏产品对欧盟出口也难以达到2013年之前的水平,“因为欧盟市场需求已远不如此前水平,2012年欧洲市场整体装机量大约18吉瓦(GW),而2014年这个数字降到了7GW左右。”
乔德瑞则认为,复审之后“双反”措施将继续的可能性更大。“(高额关税和承诺价格等措施)取消的可能性非常小。”他说,“但由于东方日升组件的杰出质量和服务表现,我们的产品在欧盟市场有着很好的口碑和一定程度的占有量。虽然严峻形势下机会稀少,我们仍将继续寻求机会进入这个‘封闭’的市场。”
乔德瑞预计,2016年全球光伏发电的需求将超过预期,而欧洲将继续承担因“双反”带来的组件供应短缺,“这也许意味着预想不到的价格上涨。”
与东方日升乐观预期下的坚持不同,总部位于江苏常州的中国光伏领军企业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则采取了“迂回”战略。在日前天合光能官网发布的一份声明中,该公司宣布将退出欧盟价格承诺机制,转向通过海外零关税工厂继续满足欧盟市场的需要。“这将为天合光能的业务发展带来更多机遇,并通过灵活的定价机制重获欧盟市场份额。”该声明称。
(关键字:欧盟 光伏 双反 光伏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