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记者从证监会相关人士处获悉,对于涉房地产企业,证监会在确保股市融资不投向房地产业务的前提下,允许以下存在少量涉房业务但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在A股市场融资:
自身及控股子公司涉房的,最近一年一期房地产业务收入、利润占企业当期相应指标的比例不超过10%;
参股子公司涉房的,最近一年一期房地产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占企业当期利润的比例不超过10%。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多年以来,证监会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资本市场对于涉房企业的股权融资政策,既严格限制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的企业股权融资,又合理保持资本市场融资功能的有效发挥,更好服务稳定经济大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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