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7]34号),江西省被列入超额完成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目标任务量、工作成效总体较好的四个省市之一(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受到通报表扬并予以激励支持。
五年任务,一年完成。2016年,江西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情况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地市和企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按照国家政策和部署,通过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开展专项行动及督查、出台配套政策、与地市签订目标责任书等一系列有力举措,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和稳步推进。全年退出粗钢产能433万吨、生铁产能50万吨,将2016-2020年期间江西省退出钢铁产能的全部任务于2016年一年内提前全部完成,同时江西省钢铁行业退出产能全部为在产产能,并于2016年8月底拆除了所有应退出产能的装备。国家督查、验收组两度到江西督查和验收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对江西省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江西省领导重视,认识到位,高位推动,机制完善,多措并举,效果明显,切实做到了产能真去真退。
七大举措,真抓实干。一是加强领导,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去产能工作,鹿心社书记、刘奇省长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伟明担任组长、李贻煌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钢铁、煤炭工作组,钢铁工作组设在省工信委。
二是迅速推进,工作到位。积极宣传国家政策,把国家早退多补、多退多补等政策宣传到位、把当前行业发展的形势分析到位,引导企业既想退又希望早退;迅速开展摸底调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由企业报送了产能、职工人数等情况。在宣传政策和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要求,上报了江西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方案,与国家有关部委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三是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及时将433万吨任务进行了分解,把需退出的产能明确到了地方、企业及需关停的具体设备,与相关设区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组织专家组对相关钢铁企业退出产能的设备进行现场核实并拍照录像,确保设备、产能的真实性,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告了退出产能的钢铁企业名单、产能及相关退出装备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专项核查,监督到位。认真组织开展了淘汰落后产能、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联合执法“三个专项行动”。组织督查组对各地钢铁去产能企业设备拆除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促进去产能任务落实。8月30日在萍乡萍钢举行了设备拆除仪式,标志江西省钢铁去产能任务全面完成,在政府网站公告了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制定方案,规范验收。结合江西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的自身情况,制定了江西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组织地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企业相关人员参加视频培训。组织验收组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资料核查等形式,对有关设区市、所有退出产能的钢铁企业开展验收检查。
六是安置职工,处置债务。钢铁行业去产能共安置职工3605人,化解债务1.54亿元。安排专项奖补资金用于退出产能企业的职工安置,完善了符合江西省实际的职工安置措施,并积极做好去产能企业的融资服务工作。
七是转型转产,升级发展。对于产能整体退出的企业,积极帮助企业谋划退出后的转型转产。支持引导赣州市整体退出企业利用本地集群优势发展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等新材料产业。对于拆除冶炼装备后的轧钢生产线,通过国际产能合作,最大限度减少资产损失。在产能和数量上做减法的同时,加快钢铁产业产品升级步伐,做好质量上的加法。制定出台了《江西省钢铁产品制造升级行动计划(2016-2020年)》,使江西省钢铁产品制造的技术、装备水平、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得到较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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