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11月,中国之声报道了甘肃皋兰县兰鑫钢铁涉嫌未批先建,以“去产能”的名义建起新厂,却没有如期关停淘汰落后设备的事情。甘肃省政府近日认定,兰鑫钢铁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备案、环评、产能置换等手续的情况下,违规自行建设了1座40吨转炉及相关配套设施,已对相关部门和人员作出处理。
举报人称,按照甘肃省工信委的要求,兰鑫钢铁要先淘汰旧厂的两台电弧炉之后,才能建设新的精密铸造工厂,可企业没有淘汰旧厂,却直接建起了新厂,“新厂建成以后老厂依然没有被淘汰掉,工信局备案的文件都已经过期了,但是这个老厂还在生产。新厂是用优质铸造生铁来批的,优质生铁是用于这种加工企业,就制造螺母或者是别的东西,但是目前为止实际成品是螺纹钢。”
皋兰县工信委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原计划,兰鑫钢铁建新厂生产铁水等上游加工材料,之后就地销售给当地黑石川工业园内的其他企业,因为手续问题,工业园里目前只建起了兰鑫钢铁一家企业,厂里生产的铁水没法儿消化,而且兰鑫钢铁是皋兰县的纳税大户,为了企业的发展和当地几千名员工的工作,只能让它继续生产。“全县税收兰鑫就占十几个点。实际上企业也确实太困难了。你说过剩吧,应该说它是配合国家政策,该淘汰淘汰,但是现在出城入园的政策,一个土地政策,这些铸造企业想落还没建成,怎么办?”
对于地方政府如此监管,上海钢联网高级分析师魏迎松认为,有些基层政府在争取不到政策倾斜时,就用这种“睁一眼闭一眼”的监管方式。钢铁产能的过剩程度、生产情况都不一样。在去产能分配任务的时候,不可能完全的根据市场的情况去做这个决定。可能更多的会是省市拿大任务,县里拿小任务。在这个过程中肯定会出现一些比如说当地政府和某个企业关系更好一点或者更近一点,分配倾斜,不能做到最差的企业就完全被去掉。
魏迎松表示,对于兰鑫钢铁在此次通报中暴露出的“边批边建”、因地方政府的失职导致兰鑫钢铁“被迫”违规生产的问题,由于企业违规在先,不能成为兰鑫钢铁把去产能变增产能的理由和借口,“本来没有审批完全,存在边批变建的情况。这个里面从手续上来讲肯定是不合法的,当地的银行给他一些资金配套或者当地政府已经默认它是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执行的过程中肯定是不合法的。这样的话有些企业觉得在这个大态势里面受到一些损伤也是不可避免的,不能拿来跟地方政府讨价还价。我觉得更多的是违规在先。”
在通报中,甘肃省政府认定,兰鑫钢铁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在皋兰县黑石川高载能产业园区开工建设1座400立方米铸造高炉,2013年10月建成投产。公司在未取得备案、环评、产能置换等手续的情况下,于2013年9月自行启动了转炉炼钢项目建设,2015年8月建成,2016年6月初开始进行调试。中国之声的报道播出后,相关部门对事件展开了调查,甘肃省政府责令兰州市政府立即查封转炉设备,问责相关人员。兰州市政府向甘肃省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并对兰州市分管副市长、工信委主任、兰州市发改委、环保、安监及皋兰县委、县政府负责人等,分别给予告诫约谈、警告、记过、诫勉谈话、记大过等处分。
甘肃省政府通报表示,问题的发生,暴露出甘肃省在执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上存在不到位的地方,对企业的监管有很大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下一步,各市州、各部门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以高度自觉和坚定态度完成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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