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住建部通报蚌埠建筑工程设计院、中铁(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八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等36家建设工程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企业或人员业绩弄虚作假等行为。
住建部指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以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蚌埠建筑工程设计院等36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自《关于对蚌埠建筑工程设计院等36家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作为的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被通报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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