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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24日表示,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已正式下达广东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86亿元人民币(不含深圳)。曾志权建议,将该债券资金主要用于省市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普通公路发展。
广东省财政厅在24日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2012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中提出,建议在该86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债中,转贷地方使用59亿元,包括转贷市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普通公路建设29亿元、重点项目建设30亿元(其中湛江、揭阳、惠州、珠海、茂名、广州6市各5亿元)。
曾志权透露,湛江为引进湛江钢铁项目需筹集200亿元建设基础设施,揭阳需35亿元完成中石油广东石油炼油项目前期工作;惠州的中海石油惠州炼化二期及LPG制乙烯项目,珠海在建的省部合作轻轨项目及港珠澳大桥项目,茂名设立滨海新区并争取上升为国家级经济区,均需筹资大量资金;广州近年来因承办亚运会债务负担沉重。
报告提出,在广东此笔地方债中,安排省级职业技术教育示范基地10亿元和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建设项目17亿元。曾志权称,考虑到以上建设项目均为长期性投资项目,为获得长期、稳定的债券资金现金流,建议2012年广东地方债发行5年和7年期两种债券,每种债券分别占50%,并按此比例平均分配到以上转贷各地及重点建设项目。
曾志权表示,按照中国财政部规定,广东作为自行发债试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合发行3年、5年和7年期债券,每种债券发行规模控制在50%(含5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