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商务网
正在更新
行业看点
您现在的位置: > 中华商务网> 冶金原料> 炉料> 政策法规

发改委:将研究对部分固体废物开征环境税

  • 2011-12-30 9:04:20
  • 来源:中商网撰写
  • 作者:
  • 字号:
导读: 发改委近日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到40%和45%;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再生铜、铝、铅占当年总产量的比例分别达到40%、30%、40%;农作物秸秆综合
关键字: 发改委 固体废物 环境税

发改委近日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到40%和45%;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再生铜、铝、铅占当年总产量的比例分别达到40%、30%、4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超过80%。

意见要求,“十二五”期间要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废旧轮胎、包装废弃物、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等十大领域示范重点工程,培育百个示范基地和百家骨干企业。

发改委表示,今后将建立和完善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投资、价格、财税、信贷、政府采购等激励措施,强化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进一步调动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的积极性,各级政府要优先采购符合相关要求的综合利用产品,为企业融资拓宽途径,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此外,推进资源税改革,加大自然资源的开发成本,研究对产生量大、难处理的固体废物开征环境税,推动建立资源综合利用的倒逼机制。

(责任编辑:01055)
【免责声明】
中华商务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推荐资讯
行业动态
最新供应
最新求购
冶金原料产业频道: 炉料 | 铁合金